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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5日 星期一

熱情為台灣-我讀我見(5)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09/10/09, Friday

(photo source: 蔡同榮部落格

*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用2758號決議案,道力不足,因為上海公報的胡說八道,給中國佔有台灣的根據,現在台灣關係法的力量,因阿九的反台親中,美國對台的影響力受到打擊。

若非2009八八水災,阿九表現太孬孬,而中共作法太粗糙,視台灣為囊中之物,美國看不去,才展現對台灣照顧的實力。


依據聯合國憲章的規定:新會員國必須經由安 全理事會之推薦,然後經大會三分之二通過。安理會之推薦,在15個常任理事國間,必須有9國以上之同意,包括5個安理會之常務理事國。換句話說,任何一個 常務理事國否決,安理會就不能推薦。台灣以一個新的會員國方式申請進入聯合國,將會在安理會遭受到中國的否決,所以即使用「台灣」的名稱申請當新會員國, 也行不通。

善用2758號決議案:1971年的第2758號決議,決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佔有中國席次。然而該決議未能解決台灣人民在聯合國的合法代表權問題。

我們可仿效「台灣關係法」的作法:區別台灣 政府與台灣人民。1979年,美國政府終止與中華民國政府間的政府對政府的關係,但仍制定「台灣關係法」維持美國人民與台灣人民間的人民對人民的關係。依 這個邏輯,聯合國趕走的是台灣的政府(蔣介石的代表),而不是台灣人民,台灣人民應與其他國家的人民一樣,有權利進入聯合國。

因此,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解決了中國人民在聯合國代表權的問題,但未解決台灣人民在聯合國代表權的問題。既然要求聯合國大會解決台灣人民參與聯合國問題,政府當然要用「台灣」的名稱申請。

直接經由聯合國大會決定代表權的問題,並非沒有先例。1950年,聯合國大會通過386號決議案,阻止西班牙參加聯合國的任何活動;可是,1991年,大會在3379號決議案中,撤銷1950年之決議案,讓西班牙參與聯合國。

運用2758決議案的好處是,聯合國大會就能決定台灣參與聯合國問題,無須經過安全理事會的推薦,而遭受到中國的否決,但必須要用「台灣」的名稱,而不必像今年的提案那樣,畫蛇添足地用「中華民國(台灣)」的名稱申請。
(本文原載於2006年9月3日「自由時報」)
蔡同榮,2008,"進入聯合國的策略",《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p.190-191。

蔡同榮關心台灣的前途,有其正確的憂慮,但是要用「公投建國」,有困難。


我向美國政要推銷台灣獨立時,發現一個困難:美國是根據1972年的「上海公報」,於1979年與中國建交,而在「上海公報」內,「美國認知台灣海峽兩岸 中國人的立場,只有一個中國,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既然美國「認知」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便很難遊說美國人支持台灣獨立,我遂想用公民投票來替代台灣 獨立。

公民投票是由人民直接投票決定國家前途或其他重要公共政策。民主必須讓人民決定公共政策,而任何公共政策都不會比社會或國家前途重要,所以公民投票是民主的延伸,美國人支持民主,自然會支持公民投票。

1986年12月號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 出版的「亞洲觀察」(Asian Survey),刊登我「台灣的前途」論文。上海國際關係研究所主任陳啟懋(Chen Qimao) 認為這篇論文在所有探討台灣問題文章中「立論最有系統且最清楚」。他寫了一篇長達15頁批判我這篇論文的文章,登於1987年11月號的「亞洲觀察」。

相反的,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裴爾(Claiborne Pell),於1987年2月,公開表示支持我的主張:對於如何解決台灣問題,「我得到和蔡同榮教授最近發表的『台灣的前途』文章內同樣的結論。蔡博士在那篇文章內做如下的結論:『除非由台灣住民來決定台灣的前途,台灣問題將不會得到公正的解決。』」3月11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毓真指裴爾的話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而向美國政府提出強烈抗議。
蔡同榮,2008,"附錄:台灣的前途",《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p.220-221。

實際上,解決台灣問題的可能方式有三:一、繼續國民黨視的一個中國政策;二、以香港模式為基礎,使台灣與中國合併;三、宣布台灣獨立。

在國際社會不能繼續接受國民黨代表整個中國的情況下,目前國民黨的統治遭遇很大困難,而且台灣住民也不能夠再忍受國民黨的統治。再者,台灣人民及國民黨領導人物,不能在中國佔領聲勢日益加強的恐懼中繼續埃下去。

「一國兩制」的香港模式不能夠應用到台灣。首先,台灣與中國並不屬於「一國」;台灣並非中國的領土,該島的法律地位尚未決定。其次,中國要維持「兩制」不是絕對不可能,就是相當困難,西藏的例子讓我們無法相信中國會遵守諾言,來保障台灣現存的社會經濟體制與自由。

台灣在經濟、教育、文化及政治方面,皆與中國大不相同。所以,台灣自身已發展其認同感並要求決定他們自己的政治前途。他們的自決權被當代國際法奉為神聖,應當受到尊重,就像1984年美國共和黨政綱所說的,「完全支持香港人民的自決」,美國人民應當堅持以自決原則來解決台灣問題,而不是以香港模式來解決台灣問題。

因此,美國此時應當勸說國民黨在台灣舉行公民投票,如果大多數人投票主張台灣獨立,就宣佈台灣為一個新國家。除非由台灣住民來決定台灣的前途,台灣問題將不會得到公正的解決。(本文原載於1987年4月「台灣前途論文集」及1990年12月9日「民眾日報」)
蔡同榮,2008,"附錄:台灣的前途",《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238。

後言:
台灣阿九氣數將盡,KMT內鬥加劇,DPP也顯得無力,台灣民間力量要崛起,絕不可忽略法理建國的作法,以美國為對象的國際法訴訟,要求美國國務院對台灣做正確的statement,只有阿扁總統是最佳證人。

未來阿扁總統可依循此方式,自行成立法理建國組織,遊說各國際友人,參與「人權」與「法理」的建國活動,並擴大為人權救濟行動力量,把台灣問題國際化。

而228台灣神的信仰,則是建國的教育主軸,天機不可洩漏,請大家有空到228聖山沉思、禮敬,或有一番覺悟。

(全文完,撰於2009/09/07)

延伸閱讀:
熱情為台灣-我讀我見(4)
熱情為台灣-我讀我見(3)
熱情為台灣-我讀我見(2)
熱情為台灣-我讀我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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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緒東專欄

2009年10月3日 星期六

熱情為台灣-我讀我見(4)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09/10/07, Wednesday

(photo source: 蔡榮同部落格

*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未來阿扁總統會是法理建國的關鍵人物,其地位的重要性,我不在此時詳述,與蔡同榮當時的作法,有異曲同工之妙。

台灣人要避免流血內戰,必須具備國際觀。


1983年2月28日是簽訂「上海公報」的第11週年,我們利用這個機會重申台灣住民自決的權利。美國眾議院亞太小組在當天舉辦「上海公報」聽證會,彭明敏、國民黨及中國的代表就該公報對中美建交及台灣前途的影響作證2小時半。

FAPA也在國會舉辦午餐會,有60位國會議員及助理參加,由眾議員托理西里主講。我也在會中演講,指出「上海公報」只「認知」中國人對台灣的立場,忽視了台灣人的意願,顯係違反正義;台灣的前途應由台灣住民決定。這篇演講文並以專欄的方式刊登於4月11日的「華爾街日報」。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裴爾讀後,認為很符合他的看法,就把它列入4月21日的「國會紀錄」。

當天下午,甘迺迪、裴爾及葛林(John Glenn)等3位參議員向參議院提出一項決議案,強調台灣前途的解決應尊重台灣住民的意願。這個決議案之後獲得五分之一參議員的共同連署做提案人,其中包括所有爭取1984年民主黨總統提名的參議員,可見這種解決台灣問題的方式是民主黨的主流想法。
蔡同榮,2008,"台灣前途決議案通過,海外鄉親大勝利,海外鄉親的奔走內幕",《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p.103-104。

美國政治領袖或是國會議員,對於阿九當選之後,所展現舒懶交流的現象,十分不解。

美國政治人物,具有相當的民主素養,對台灣民間政治人物友善,請會英文的網友,能多多運用網際網路,與他們交往,表達台灣人意識。


11月14日甘迺迪在國會山莊向FAPA委員演講的前幾天,我告訴他的助理卡路斯基(Jan H. Kalicki),有絕大多數的外交委員會委員將投票支持台灣前途決議案,並給他支持委員的姓名,他大吃一驚。他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事,我們台灣人竟把它變為可能。於是演講時,甘迺迪說:「雖然FAPA的成立還不到2年,它已經在華府及美國各地留下不朽的痕跡,我在參議院已有22年,看過很多團體為著它們的利益來國會遊說,但我認為沒有一個團體能夠向你們的組織那樣,對美國國會議員的想法產生那麼重大的衝擊。」

次日,外交委員會投票,結果贊成者13票,反對者1票,3票棄權,我們獲得了壓倒性的勝利。台灣人歡欣鼓舞,海外台灣人50個團體立刻響應支持這個決議 案;但中國卻暴跳如雷,於18日向美國提出強烈抗議,認為外交委員會通過該決議案是「公然干涉中國內政的行為」。中共總書記胡耀邦要求美國提出解釋,並表 示美國的答覆若不能令中國滿意,則中國將「重新考慮趙紫陽總理與雷根總統的互訪活動」。

這恐怕是30多年來,中國對台灣人活動反應最激烈的一次,他們最怕在美同鄉運用美國的政治力量去防止他們侵略台灣。這個決議案自起草、促請議員連署、舉行聽證會,直至外交委員會投票通過,全由台灣人共同努力所促成,大大地提高我們對國民外交工作的信心。(本文員載於「我要回去」,91至94頁)
蔡同榮,2008,"台灣前途決議案通過,海外鄉親大勝利,海外鄉親的奔走內幕",《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p.106-107。

做清清白白的政治人物很難,要堅持理念與操守,更須極大的勇氣。

1996年8月,民視在高雄舉行常務董事會時,當時民視還在籌備開播期間。常務董事會決定每月要發放20萬薪水給我,田在庭隨即向我祝賀並且要我請客,我真的請客,可是當時就打定主意不領這份薪水。

1995年底,我參選嘉義市立委落選,即未有任何收入,但是我拒絕接受民視的薪水,因為我認為民視的創辦,是實現一個理想與使命感,就是台灣人應該要有一個屬於台灣人的電視台,讓台灣人有發聲的空間與機會。所以,現在我在民視所做的,是在美國期間為台灣的民主自由前途奮鬥的一種延續。

當初我在美國時,有二個女兒念大學:一個在哈佛醫學院(Harvard Medical School),一個在普林斯頓大學念政治系,其中有一年是重疊的,學費相當貴,家庭經濟壓力很大,但是我也未曾因此領過台灣人的社團,如「台獨聯盟」 FAPA等一毛錢薪資,時間我是完全奉獻。既然當時在美國,我沒領過台灣社團一毛錢,如今二個女兒都已經畢業、工作,可以自食其力,更加沒有理由領民視的薪水。

2000年初董事會後,所有董事一起吃飯時,便有董事提議說,現在民視開始賺錢了,我應該領薪水,為民視建立一個良好的制度,否則日後接任董事長的人,一 樣不好意思領薪水。我的態度相當堅決,婉拒這個提議,最後高俊明請大家尊重我的意思,不要再給我壓力。一直到今天,我仍未領過民視董事長的薪水。

我不但未領民視董事長的薪水,也未領過民視董監事會議的車馬費與出席費。自1996年董監事會成立以來,當過民視董監事的先後約有50位,我是唯一未領過車馬費與出席費的董事。
蔡同榮,2008,"民視董事長",《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p.156-158。

當這種人的家後,非常人所能想像。

自1995年底立委落選到1997年底立委補選獲勝,在這二年期間,我完全沒有收入,但是我仍舊維持在嘉義市的服務處及每個週末的選民服務。除了服務處的 經常開銷與人事費用外,往返台北與嘉義間的交通費用也是自掏腰包。終於有一天,麗蓉埋怨我跟其他家庭的男主人不同,非但沒拿錢回來養家,還要向家裡拿錢去 做這些事,雖然這相當傷害我的自尊心,但我很能體會她的心境。
蔡同榮,2008,"民視董事長",《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159。

參加ROC體制內的選舉,一旦當選會有一些作為,只是糞坑中要設香水站,五味雜陳。

DPP沒有KMT般,A來的龐大黨產,難以發揮選舉時的效果,而ROC的制度,是因應KMT而設立的統御工具,阿扁被關,阿九無法無天與此有關。


我回來台灣後,原本只是一心一意想要推行公民投票運動,完全沒有想到要競選,但是以後我決定參選,對民視聘請陳剛信有莫大的影響。

許多人鼓勵我出來參選立委:1991年底, 黃煌雄在基隆、土城幫忙國代候選人助講時,我們兩人相遇,他勸我出來參選。李慶雄表示,當立委就像拿了麥克風一樣,講話大聲,才有人會聽到公民投票的聲 音;尤清也勸進我,說一個醫生不敢動手術開刀,就像一位「半身不遂」的醫師,政治人物不敢參選,不像是位真正的政治人物;黃信介說,如果我不當民意代表, 再怎麼認真,頂多也是像江蓋世那樣,帶著背包,像苦行僧一樣,走遍全台灣,在車站過夜,但影響力仍有限。
蔡同榮,2008,"民視董事長",《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166。

我在美國台灣人社團經手的金額可說是最多的,從「台獨聯盟」到FAPA我都出去募款,還募款支持許多美國國會議員,以及支持甘迺迪參議員與孟岱爾 (Walter F. Mondale) 前副總統分別競選1980年、1984年美國總統;也集資306萬美金買FAPA的豪華強森旅館(Howard Johnsons)。

我的募款,從來沒有一塊錢發生毛病。FAPA前會長、民視董事王桂榮(台聯僑選立委王政中的父親) 在民視一次董事會中表示,如果蔡同榮會貪污,他願意被砍頭。會後我告訴王桂榮,20幾年的交情,贏得他如此的信任,令我十分欣慰。

陳哲芳在美國找不到我的毛病,反過頭來說我在台灣有貪污的情事。12月17日,在選舉前二天,陳鏡仁在各大報刊登頭版半頁的廣告,誣指我貪污「公投會」的 錢。看了這個廣告後,我打電話給麗蓉,她同意提起告訴,於是我們一起到嘉義市地檢署按鈴控告陳鏡仁毀謗、違反選罷法,不久改提自訴。

我不必證明我沒歪哥,陳鏡仁是被告,應負舉證的責任,証明我A錢。開庭時,法官要求陳鏡仁提出我貪污的證據,他完全拿不出來,反而拜託許多人來找我,說我既然當選了,為了嘉義市的團結,別再追究告訴。
蔡同榮,2008,"民視董事長",《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p.167-168。

(未完待續,撰於2009/09/07)

延伸閱讀:
熱情為台灣-我讀我見(3)
熱情為台灣-我讀我見(2)
熱情為台灣-我讀我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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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緒東專欄

2009年10月2日 星期五

熱情為台灣-我讀我見(3)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09/10/06, Tuesday

(photo source: 蔡同榮部落格

*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KMT在美國的黑道或是特務組織,還認為可以在民主國家暢所欲為,有如2009/09/01圖博領袖達賴喇嘛來台,中共指揮黑道張安樂的統一黨,到處鬧場,台灣阿九怕中共,怕到自己已經當ROC的總統,皆忘了一乾二淨。

為使島內人民知道獨立運動的存在,1971 年夏天巨人少棒隊在賓州威廉斯堡(Williamsburg)決賽時,聯盟租了一部飛機,機尾拖著一個大標語「台灣獨立萬歲 GO GO TAIWAN」,在球場低空盤旋,期望台灣電視台做球賽實況播放時,也能把這個鏡頭轉播入島內。國民黨黨棍雖對天上的飛機奈何不得,卻對球場的同鄉尋釁報 復,毆打同鄉。依據1971年11月號「台灣青年」的報導,事情發生的經過如下:

「賽後散場時,有一個台灣人忘了拿一樣東西趕回去,一個K[國民]黨黨棍問他:『你是不是台獨?』這個不大懂中國話的台灣人大概誤會了他的意思,乃用生硬 的中國話回道:『我是台灣來的』。沒想到這句話竟招來一頓毒打。這件事給台灣獨立聯盟幾個盟員知道了,乃一起前往理論,沒想到又經一次暗襲,一個學過空手 道的台獨盟員被長木棍打倒,立即躍起,更加奮勇地以球棒迎擊,這些黨棍哪會是對手,一個個逃竄了。」

這個被偷襲到頭部的是我,事後我躺在床上休養了一星期,好多同鄉擔心我腦出血,打電話來問候。
蔡同榮,2008,"台灣獨立聯盟主席",《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69-70。

我與張燦鍙、陳隆志都在大學任教,常利用時間到各地拜訪同鄉、演講、募款及吸收盟員,效果輝煌,在我任期的兩年內,聯盟美國本部盟員人數及收入都增加三倍,但我認為不應該連任聯盟主席,而於1971年6月號的「盟員通訊」內宣布:

「為使組織培養及儲蓄更多的建國人材,讓其他同志有機會自我訓練,本人不擬連任下屆美國本部主席,本人偕各部負責人已整理組織的財務及有關文件以待移交, 且也成立一個小組審核組織二年間之會計。」該年7月初美國本部主席由鄭紹良繼任,聯盟總本部主席則在次年元旦由彭明敏繼任,我完全卸下聯盟負責人的重 擔。(本文原載於「我要回去」,55至67頁)
蔡同榮,2008,"台灣獨立聯盟主席",《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71。

中國阿九受中共主人的order,不但想回到中華帝制文化,還妄圖中國馬上能統一台灣,於88水災之後才發現,中共要吞下台灣不是容易的事,真正的大老闆是美國。

現在中共看不起阿九,美國亦知道阿九的企圖,美國會保護阿九兩位美國女兒,也知道阿九對於中國統一台灣之後,台灣會是個什麼慘相,故台灣要保護自己的家園,必須走建國一途,阿九有美國人身分,而一般的台灣人,誰保護誰?


很多作者因批評公共政策,或遭攻擊或遭監禁。警總為了加強戒嚴法,計畫打擊、破壞蔣經國政治顧問陶百川的名譽。陶的罪過是鼓吹法治代替人治,放寬戒嚴法和尊重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國民黨竟不能讓高級官員討論如此基本的民主原理,我們又如何期望一般百姓去批評當局呢?

你知道若有人膽敢違犯那些壓制人民自由、人性尊嚴的禁忌,就如一般百姓也在軍事法庭上遭受到判刑。以最近判決所謂高雄八傑為例,你可回憶1980年3月 23日「紐約時報」報導「雙方沒有超過5或6人受傷」;但國民黨立刻利用這個事件,不管他們是否參加該次聚會,逮捕近百名知識分及政治家,8位囚犯被武斷 地送上軍事法庭審判,並且被判12年至無期徒刑的刑期。

比軍事法庭更恐怖的是國民黨的恐怖政策,很多人已經被國民黨的特務謀殺。例如,林義雄家屬在1980年2月被謀殺。林先生,是一位傑出的政治家,他是高雄八傑之一。在他母親和日本的人權工作人員通電話,講述他兒子林義雄在獄中被刑求的情形,3小時後,他跟林義雄7歲的雙胞胎女兒,在被特務嚴密監視下的家裡遭到暗殺。

另一個例子,黃啟明,他是一位威斯康辛大學(University of Wisconsin)麥迪遜(Madison)分校博士候選人,他在1966年回台收集博士論文資料時被捕,起初以他在美從事政治活動為由被關數年。然後在被釋放數年之後,在一個神秘車禍下喪生。

仍有一個更惡毒的殘暴行為是卡內基梅隆大學統計學教授陳文成之死,貴委員會已為這事調查過,所以,我在此加上一個小註。國民黨說陳博士之死是自殺的,可是北 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North America Taiwanese Professors’ Association) 1981年底的調查中,97%在美台灣人教授都認為陳博士是被國民黨特務所謀殺。不管這個事件的真相如何,這個調查以顯出,台灣人對國民黨看不見的恐怖之 手深懷恐懼。

要一位外國人在台北街頭看到或體會到這個看不見之手,你曉得這是非常困難,甚至不可能。可是我們台灣人都知道它的存在。它可逮捕人、它可以刑求人、它可以軍法審判,甚至可以謀殺無辜百姓。這比波蘭的士兵和坦克給予波蘭人的恐怖更加恐怖,因它使大多數的台灣人不敢吭聲。
蔡同榮,2008,"「台灣戒嚴令」聽證會證詞",《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p.93-94。

體制內推翻KMT,只是暫時心安而已,ROC在台灣的存在,才是心頭大患,未來台灣必須法理建國與體制內選舉並行,建立國際關係與美國友台國會議員的聯繫,絕不可忽略。

12月10日是高雄事件20週年紀念日,該事件發生時,不僅引起島內關心民主發展的民眾重視,連在海外的台灣人鄉親也同表關切。茲就當年在海外拯救高雄事件受難者的努力,公開這段鮮為人知的過程。

在高雄事件發生後,我於1980年1月與陳 唐山、謝聰敏到美國國務院就高雄事件問題求見美國官員。國務院亞太司及人權司各派兩位官員接見。會談中,我們不斷提列資料,証明高雄事件是國民黨有計畫地 打壓台灣民主運動的預謀性動作之一。國務院人權司同意我們的看法;可是,亞太司說國民黨已在進行民主改革,是我們「沒耐心」(impatient),還到 高雄遊行,才弄出事件。我即回以:「國民黨實施全世界最長的戒嚴令,台灣人民都忍受這麼久了,怎麼可以說我們『沒耐心』呢?」

同年2月,我及蔡仁泰、陳伸夫拜訪當時競選美國總統的甘迺迪參議員,說明高雄事件是國民黨的暴行,並發動鄉親寫信給甘迺迪,幾星期後,他的辦公室收到 8,000封的信,甘迺迪遂在3月5日發表一份很長的聲明,列在「國會紀錄」強烈譴責國民黨。聲明中提起:「我最大的期望是立刻釋放高雄事件被拘禁的人 犯,以及廢止實施30多年的戒嚴令,才是台灣安定的最好保障」。

當時,施明德被逮捕不久,有一個晚上,好多鄉親打電話給我,說隔天國民黨就要槍斃施明德。雖然我對這個消息存疑,但人命關天,不能掉以輕心,我馬上打電話 到前司法部長克拉克(Ramsey Clark)家,拜託克拉克向時任副國務卿克里斯多福(Warren M. Christopher)查詢,克拉克回電,說我的消息「錯誤」(erroneous):台灣的總統府告訴美國國務院,現在甚至未來,都沒有計畫要處決施 明德。
蔡同榮,2008,"拯救高雄事件受難者,海外鄉親的奔走內幕",《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p.101-102。

(未完待續,撰於2009/09/07)

延伸閱讀:
熱情為台灣-我讀我見(2)
熱情為台灣-我讀我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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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緒東專欄

熱情為台灣-我讀我見(2)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09/10/05, Monday

(photo source: 蔡同榮部落格

*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美國與台灣的關係很微妙,阿石是美軍要他守住台灣的人,可是Taiwan則地位未定,KMT只是用來控制台灣人反抗的組織,蔡同榮在美國的活動,KMT對他有所顧忌,因為他主動認識許多對台灣友善的國會議員。

在美國二、三十年,雖然我擔任過「台灣獨立聯盟」主席及FAPA會長,但很少有人稱呼我「蔡主席」或「蔡會長」,大家都叫我「蔡博士」或「蔡教授」。

回到台灣後,我把美國的教職辭掉,變成「無業遊民」,鄉親也不再稱呼我「蔡博士」或「蔡教授」了。

1990年底,我創立「公民投票促進會」,並被推選會長,在台北、高雄、台中舉辦三次公民投票大遊行,走遍全台灣。那個時候,大家都稱呼我「蔡會長」或「蔡公投」。

後來,很多人勸我,要推行公民投票,不能全靠街頭運動,要進入立法院,發言才有加分的效果。於是我決定參選立法委員,如此又多了一個「蔡委員」的頭銜。
蔡同榮,2008,"頭銜",《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52。

談台灣獨立的人,1950年之後以日本最多,這是歷史所造成的結果。

美國能成立FAPA各地同鄉會或是台獨組織,蔡同榮的串連,功不可沒。


1950年代,台灣人在海外的人數,以日本 為最多,散居在歐美各地的寥寥可數。所以,日本便成為早期獨立運動的中心。1956年廖文毅在東京,宣布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並設立總統、內閣及議 會,公開從事台灣獨立運動。四年後,王育德及一群在日留學生創設台灣青年社,出版日文的「台灣青年」雜誌,鼓吹台灣獨立。

可能受到日本方面的影響,1956年在美國東岸的留學生成立了一個組織叫做台灣人的自由台灣(Free Formosa For Formosans,簡稱三F)。1958年改組成為台灣獨立聯盟(The United Formosans for Independence,簡稱UFI),由陳以德擔任主席,出版不定期的英文刊物「台灣通訊」(FORMOSAgram)及「美麗島」(Ilha Formosa)。因為人力與財力的限制,UFI並未有效地由費城(Philadlphia)總部擴張組織至美國各地。

我在田納西大學時,很少聽到台灣獨立運動。可能是因為那個大學位於美國南部偏僻之地,台灣學生又不多,只有五、六位。1963年,我到洛杉磯後,情形就不同了。當時該地有一、二百位台灣人,大城市也比較開放,難免談論台灣政治。並且該年夏天羅福全由日本前往費城後,積極協助陳以德。侯榮邦也在那個時候由台灣到日本,馬上加入台灣青年會。這兩個人都是我的好朋友,都參加過關仔嶺會議,既然他們都參加獨立運動,我怎麼可以置之度外?更何況在台灣時,我就有這種想法。

UFI在洛杉磯只有一位會員,我搬到那兒時,他已經「退休」。所以當時的洛城可說是獨立運動的處女地。我走遍整個城市,幾乎拜訪過每個同鄉,一再地跟他們交換對台灣政治與前途的意見,並勸他們捐款,他們看到我那麼認真,也不好意思拒絕。
蔡同榮,2008,"台灣獨立聯盟主席",《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p.61-62。

國民黨獲知我在美國的活動後,就找家人麻煩。一個團管區的上尉常到新塭,要我辦理兵役保證書的延長。我認為國民黨的辦事才沒有這麼認真,這只不過藉故刁難而已。於 是我於1966年11月10日寫一封信給嘉義縣布袋鎮兵役課:「自離開台灣後,我發現美國的民主自由制度,恰與台灣的獨裁恐怖政治成對照。蔣政權是我們台 灣人革命的對象,豈有為其當兵效命之理。所以在任何狀況下,我都不辦兵役手續,請把此信檢送團管區及師管區。」從此以後,團管區的人員不再到新塭,但我的 護照就被吊銷了。
蔡同榮,2008,"台灣獨立聯盟主席",《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64。

獨立運動的主戰場是島內,海外同鄉應把獨立建國的理念傳入島內,喚醒島內人民。我於1966年秋天向陳以德建議,郵寄「自救宣言」入島內,他以經費困難為理由,未能採納我的意見。我終在洛城募到足夠經費,由堪薩斯(Kansas)同鄉負責寄發,於該年年底把「自救宣言」夾在聖誕卡內,郵寄二千份入台。國民黨完全沒預料到我們會出這一招,未郵檢聖誕卡片。好多那個時候由台灣來的留學生都說他們在台灣看過我們寄進去的「自救宣言」。

我擔任海外聯絡的負責人後,開始積極與日本及其他世界各地的熱心同鄉及團體聯絡。經過了二年的努力,於1968年7月把「台灣青年」改為歐洲台灣獨立聯 盟、全美台灣獨立聯盟、在加台灣人權委員會及台灣青年獨立聯盟四個組織的共同機關誌,這對於以後籌組全球性的台灣獨立聯盟實有莫大的幫助。

全美台灣獨立聯盟成立後,大家發覺住在美國東西兩岸同鄉相互間聯絡的不方便,遂決定住在西部的幹部遷移到東部。張燦鍙、王秋森、賴文雄及我在1968年秋 天起的一年內相繼搬到紐約市。1969年3月1日夜,張燦鍙獲知我已在紐約市找到教職後,當面勸我既然要搬來東部便應出來當主席。我表示將盡力參加運動, 但不必當負責人。其後羅福全及陳隆志相繼給我電話,說我如果出來當負責人,他們將全力協助。該年7月初會員大會時,我果然被推為主席,張燦鍙及陳隆志當選 為副主席。

這兩位副主席學業都很優秀。張燦鍙於1958年以第一名畢業於台大化工系。1965年獲得萊斯大學(Rice University) 博士學位後,到加州理工學院(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任博士後研究員(post doctor)。1967年赴紐約庫柏聯合大學(Cooper Union) 任教。陳隆志由耶魯大學(Yale University)法學院畢業後,留在學校當資深研究員。1958年他曾在台灣參加司法官考試,獲得高等考試的狀元。狀元也「造反」,表示對國民黨已無藥可救。他的積極參加獨立運動,對同鄉發生很大的鼓勵作用。
蔡同榮,2008,"台灣獨立聯盟主席",《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p.65-66。

4月24日,蔣經國到紐約市的廣場旅館(Plaza Hotel)演講,我們又到那兒遊行示威,遂發生刺蔣事件,而成為該日全世界最大的頭條新聞。「紐約時報」在25日以頭條新聞做如下的報導:

「昨天一位台灣人在廣場旅館,用手槍射擊蔣介石的兒子兼繼承人蔣經國,但一位保鑣在子彈射出前之一剎那抓住槍手的手,而未擊中。

當這些保鑣把刺客按倒在離蔣十英尺的地方時,這位行政院副院長安然地踏入旅館的走廊。

警察證實槍手是32歲的黃文雄,他被控謀殺,是台灣獨立聯盟的成員。這個組織係致力於推翻自1949年起就統治台灣的國民黨政權。

另外一個台灣人鄭自才,建築師,住在皇后區,也遭逮捕。昨夜他被控共同謀殺。

台灣獨立聯盟主席蔡同榮說鄭是聯盟的執行秘書,而黃是康乃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工商管理系的研究生。」

這是現場的描寫,這個事件的前因後果,唯有留待史家去考察,此時我不便多述。
蔡同榮,2008,"台灣獨立聯盟主席",《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p.67-68。

(未完待續,撰於2009/09/07)

延伸閱讀:
熱情為台灣-我讀我見(1)
Hsutung's BLOG
楊緒東專欄


2009年10月1日 星期四

熱情為台灣-我讀我見(1)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09/10/01, Thursday

(photo source: 蔡同榮部落格

*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著者介紹:

蔡同榮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
美國田納西大學政治學碩士
美國南加州大學政治學博士

現任:
立法委員
民進黨中常委
民視創辦人

經歷:
國立台灣大學代聯會主席
台灣獨立聯盟第一屆主席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創會會長
紐約市立大學政治學終身職正教授
公民投票促進會創會會長
民視董事長
立法院台美國會議員聯誼會會長
國際國會議員亞太地區安全論壇會長

前言:
蔡同榮,有許多台灣人只知道他叫蔡公投,對於他的歷史背景,往往一片空白,其實這位蔡博士毅力堅強,忍耐度特強。

因為當民視董事長,有太多人對他過度的期待,有些失望,要知道民視還在ROC的醬缸打滾,能混到現在,就已經不錯了。

其成立的過程,本人略有參與,是一場本土對本土的泥巴戰,沒有超乎常人的包容力量與耐力,所謂Formosa TV,不會成立。

228的事件,給蔡同榮上了一課,因為他的父親,如同許多老台灣人,哈祖國,哈得無以復加,到了覺醒的時候,有很多的家庭皆支離破碎。


國民學校四年級時,我開始接受中國教育。當時學校請了一位漢文教師,用台灣話教我們漢文,後來陸續來了幾位會講台灣國語的老師。國民學校五年級時,我的級 任導師是台北師範剛畢業的林榮川老師(朴子人)。他不喜歡外省人,也不會教國文,大部分的時間都教我們算數。他使我對數學發生興趣,其後一連串的入學考 試,我都靠優異的數學成績而被錄取,這都要歸功於他替我奠定的基礎。

林老師教我們半年後,二二八事件爆發了。他 非常興奮,寫了好多標語,叫我們貼在村里的電線桿上。他在廟前演講,呼籲大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打倒貪官污吏,好多村民響應他的號召捐錢。他跟幾位曾被 日本政府徵調到海南島作戰的青年,一起到嘉義飛機場攻擊蔣軍,隨後幾天我都守在收音機旁邊收聽他的「戰況」。但此後他一直沒有回來,到現在仍不曉得這位我所敬愛老師的下落(1990年回台後,才得悉他已受難)。
蔡同榮,2008,"新塭",《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13。

我對政治的興趣大多來自父親。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後,他偕同村里長老發動建造一座歡迎門,迎接「祖國」人員「光復」台灣。10月25日夜,大家設宴款待前來接管國民學校及派出所的接收大員。席 間,這位唐山鄉親教大家唱「國歌」。父親學會了之後,回來馬上叫醒我們兄弟,教我們唱。我們從夢中被推醒,睡眼惺忪,誰也不想開口唱歌。他大失所望,就動 手打二哥,責罵他不帶頭唱。哭聲驚醒了隔室的母親,她跑來探個究竟,勸父親等天亮才教也不遲,可見當時他是多麼地熱愛「祖國」!

日本戰敗後,那些工頭竟利用這數百甲的土地養起魚來。村民紛紛表示不平,一致認為如果那些土地不改為鹽田該歸還他們,那些當日本政府爪牙的工頭們沒有權力在那土地養魚,於是大家簽名推舉父親為代表,向政府提出請願。

後來陳情了2年,都得不到官廳的任何回應,村民等的不耐煩,大家糾集在一起,帶著刀矛毆打那些替工頭看管水門的人,並佔據水門。接著工頭們就雇打手來奪回水門,如此反覆數次。目睹這種武打場面,我常自問 :政府在哪裡?為什麼它不能解決這種糾紛,任人民訴諸武力?

這些工頭認為如能陷害父親,必能使村民就範,於是想辦法向他下毒手。大概在我小學六年級春夏之交的一個清晨,我照例在清晨4、5點起床,打開大門,準備做健身操後開始讀書。

突然間,6、7個穿便服的大漢走進我家,其中一個人用刺刀指著我,叫我不許動。我看另外一個人拔出手槍,對準父親的額頭,然後叫醒他。父親被推醒後,連加穿外衣褲都不准,就被他們用在庭院撿起的一條草繩,縛住雙手帶走。我嚇的如驚弓之鳥,跑進屋內驚告母親,但當母親走到大門口時,就不見父親人影了。

誰帶走他?帶他到什麼地方?究竟為了什麼事被帶走?我們家人都無法解答這些疑問。一向歡樂的家庭一下子變成死氣沉沉。母親飯吃得少,香燒得多。幾天後一個 人來告訴我們,父親被關在台南憲兵隊的看守所。原來他與父親童被關在一個獄房,父親得知他將被釋放,就託他帶口信給我們。我們馬上花錢託人去活動,過幾 天,未經審問,父親就回來了。
蔡同榮,2008,"新塭",《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p.14-15。

當時的台灣警察(阿山),很多人早有妻室,卻對於台灣女人特別喜好,台灣人就普設「菜店」(酒家),由鄉村到城市生意興隆,中國黨到現在走高級路線,台中的金錢豹可以做為代表,老闆皆為外省人,生意強強滾。

父親對宗親會很熱心,他與幾位宗親在嘉義市建築一個相當有規模的宗祠,後來他被推為嘉義縣柯蔡宗親會理事長。我高三時搬進宗親會,他託人請了一位老婦人為我燒飯。某天一位朋友來我那兒吃飯,說那老太婆難看得使他吃不下,他要替我僱請一位較好看的人。結果請來一位賣獎券的小姐。她雖年輕貌美,但麻煩卻跟著來了。

那天晚上11點多,我準備上床時,那個警察又來了,他說我沒有報流動戶口,命令我跟他到派出所。我們到達時,正有4位空軍太太因打麻將也被帶到那兒。他跟 另外一個警察先處理麻將案件,與那些太太聊到大清早3點左右,才讓她們帶著麻將回去。我在旁邊耐心地等著他們「辦公」。她們走後,那個警察說我沒報流動戶口,要把我送進警察局拘留所。我想要打電話請父親的朋友來保釋,拜託他讓我用電話,而他無論如何都不答應,我忍無可忍終於破口罵他。這一下子他便用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的名義,強制我到拘留所。

到達那銅牆鐵壁的世界不久天就亮了,犯人開始吃早飯,但沒有我的份。我告訴看守所人員說,我整夜沒睡,肚子又餓,請他給我飯。他說我剛進來,還沒有我的飯 票。中午我照樣沒飯吃。大概下午2點,我被帶到中興派出所,父親的一位朋友已在那兒等我。警察說我妨害公務要罰金,並要在他們處理的文件上簽名承認我犯的 罪行。

我一再地向他們解釋事情的經過,堅稱該受處罰的是那位作弄我的警察而不是我,拒不簽字。父親的朋友一再地勸我說,父親會付罰金,不必借一金額,只要簽一個字,我就可以回去吃飯睡覺。對於我拒絕簽字,他反而感到奇怪。最後在飢餓又疲倦的情形下,我終於在下午5點左右簽了字。

翌日父親特地來嘉義看我。我忿忿不平地把事情的始末一一告訴他,希望他能夠為我洗青冤屈,甚至於向縣長申告,以改進警察的態度與作風(當時他是縣議員,縣長是林金生)。父親卻滿不在乎地說:「我早就告訴你們,有兩項職業就是餓死也不可當:一個是警察,一個是稅務人員。當警察會養成仗勢凌人的個性;而稅務人員會養成無所不貪的習慣。」也許他對這種是司空見慣,不族為期,但我認為他過分消極。

從此以後,我決心從事台灣的政治改革,立志學習政治,高中畢業後,我考上了台大政治系。(本文原載於「我要回去」,5至17頁)
蔡同榮,2008,"新塭",《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p.17-18。

做為「台灣建國為理念」的人物,他的太太必須很忍耐先生的堅持,其等在外奔波必須與ROC、KMT對抗,在國外或可頗為放心,若是回國(ROC鬼國),拼政治會有生命危險。

內人蔡麗蓉是一位傳統的台灣女性:認真讀書、工作,不管閒事。嘉義女中畢業後考入台大法律系,然後獲得美國南加州大學(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碩士學位,主修公共行政,副修電腦。她曾在美國當時第4大銀行的漢華信託公司(Manufactures Hanover Trust Company)擔任相當於副總經理的職位,負責電腦方面的工作。

她參與政治是因為我那麼關心台灣的民主、自由,她才犧牲自己的志趣,來成全丈夫的願望。就 像1990年,我要回來台灣推行公民投票運動,她一直不贊成,是因在美國過著好舒服的生活:有很好的職業,子女的教育也相當不錯,美國的生活環境那麼好, 卻要分散家庭,回到闊別30年、生疏的台灣,一切從頭開始。可是,最後她還是把兩個女兒留在美國,跟我一道回到台灣。我一直了解她「陪」我的心情,因此, 我一輩子都感到虧欠她。

1992年10月17日,在我第一次參選立法委員的選舉晚會上,麗蓉突然說要上台演講。我遲疑了一會兒,然後建議她,講3分鐘就好。這是她生平第一次演講,料想不到她竟講了11分鐘,真把我嚇壞了。她說,她生病,住進醫院5次,我都不在她身邊,都在外面為台灣前途奔走。

最近的一次發生在1990年我回台後,她在美國動乳癌手術,國民黨只允准我出境到美國,而不准我再入境回台,所以我才不能到美國看她(當然,我能夠回台,是由許多美國國會議員向國民黨施壓,說基於人道主義,應讓我回台參加岳父的葬禮)。
蔡同榮,2008,"我的生活",《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p.28-30。

(未完待續,撰於200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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