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 |
| 2010/04/25, Sunda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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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旭屏 (1904-1947) 相關閱讀: 護國台灣神簡介: 延伸閱讀: |
2010年5月2日 星期日
護國台灣神-林旭屏
2010年4月20日 星期二
公務員的典範-林旭屏
| 作者 Emma | 贊裙 | |
| 2010/04/09, Frida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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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助役(副市長、副議長)、郡守(市長)期間,熱心推動農業,推展新品種,打下的基 礎紮實,現今台灣的農產品揚名國際……. 曾說:讀法律才能幫助台灣人。熱心推動農業,致力推展新品種。官職不低,為官清廉,堅 決不接受餽贈。任專賣局課長時,發生228事件,他認為責任加劇,照常上班,卻被匿名投書說企圖占有公賣局,被以「田經理設宴在大上海酒家,擬請同往」為 由騙出家門,被發現陳屍南港橋下,頭蓋骨骨折而死。 清廉正直、為公忘私負責的言行,為公義公理犧牲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 錄音檔 簡報檔 林旭屏 View more presentations from twnathan. 贊裙介紹過的「台灣神事蹟寫真」: 延伸閱讀: |
http://www.taiwantt.org.tw/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992&Item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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