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日 星期六

熱情為台灣-我讀我見(4)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09/10/07, Wednesday

(photo source: 蔡榮同部落格

*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未來阿扁總統會是法理建國的關鍵人物,其地位的重要性,我不在此時詳述,與蔡同榮當時的作法,有異曲同工之妙。

台灣人要避免流血內戰,必須具備國際觀。


1983年2月28日是簽訂「上海公報」的第11週年,我們利用這個機會重申台灣住民自決的權利。美國眾議院亞太小組在當天舉辦「上海公報」聽證會,彭明敏、國民黨及中國的代表就該公報對中美建交及台灣前途的影響作證2小時半。

FAPA也在國會舉辦午餐會,有60位國會議員及助理參加,由眾議員托理西里主講。我也在會中演講,指出「上海公報」只「認知」中國人對台灣的立場,忽視了台灣人的意願,顯係違反正義;台灣的前途應由台灣住民決定。這篇演講文並以專欄的方式刊登於4月11日的「華爾街日報」。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裴爾讀後,認為很符合他的看法,就把它列入4月21日的「國會紀錄」。

當天下午,甘迺迪、裴爾及葛林(John Glenn)等3位參議員向參議院提出一項決議案,強調台灣前途的解決應尊重台灣住民的意願。這個決議案之後獲得五分之一參議員的共同連署做提案人,其中包括所有爭取1984年民主黨總統提名的參議員,可見這種解決台灣問題的方式是民主黨的主流想法。
蔡同榮,2008,"台灣前途決議案通過,海外鄉親大勝利,海外鄉親的奔走內幕",《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p.103-104。

美國政治領袖或是國會議員,對於阿九當選之後,所展現舒懶交流的現象,十分不解。

美國政治人物,具有相當的民主素養,對台灣民間政治人物友善,請會英文的網友,能多多運用網際網路,與他們交往,表達台灣人意識。


11月14日甘迺迪在國會山莊向FAPA委員演講的前幾天,我告訴他的助理卡路斯基(Jan H. Kalicki),有絕大多數的外交委員會委員將投票支持台灣前途決議案,並給他支持委員的姓名,他大吃一驚。他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事,我們台灣人竟把它變為可能。於是演講時,甘迺迪說:「雖然FAPA的成立還不到2年,它已經在華府及美國各地留下不朽的痕跡,我在參議院已有22年,看過很多團體為著它們的利益來國會遊說,但我認為沒有一個團體能夠向你們的組織那樣,對美國國會議員的想法產生那麼重大的衝擊。」

次日,外交委員會投票,結果贊成者13票,反對者1票,3票棄權,我們獲得了壓倒性的勝利。台灣人歡欣鼓舞,海外台灣人50個團體立刻響應支持這個決議 案;但中國卻暴跳如雷,於18日向美國提出強烈抗議,認為外交委員會通過該決議案是「公然干涉中國內政的行為」。中共總書記胡耀邦要求美國提出解釋,並表 示美國的答覆若不能令中國滿意,則中國將「重新考慮趙紫陽總理與雷根總統的互訪活動」。

這恐怕是30多年來,中國對台灣人活動反應最激烈的一次,他們最怕在美同鄉運用美國的政治力量去防止他們侵略台灣。這個決議案自起草、促請議員連署、舉行聽證會,直至外交委員會投票通過,全由台灣人共同努力所促成,大大地提高我們對國民外交工作的信心。(本文員載於「我要回去」,91至94頁)
蔡同榮,2008,"台灣前途決議案通過,海外鄉親大勝利,海外鄉親的奔走內幕",《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p.106-107。

做清清白白的政治人物很難,要堅持理念與操守,更須極大的勇氣。

1996年8月,民視在高雄舉行常務董事會時,當時民視還在籌備開播期間。常務董事會決定每月要發放20萬薪水給我,田在庭隨即向我祝賀並且要我請客,我真的請客,可是當時就打定主意不領這份薪水。

1995年底,我參選嘉義市立委落選,即未有任何收入,但是我拒絕接受民視的薪水,因為我認為民視的創辦,是實現一個理想與使命感,就是台灣人應該要有一個屬於台灣人的電視台,讓台灣人有發聲的空間與機會。所以,現在我在民視所做的,是在美國期間為台灣的民主自由前途奮鬥的一種延續。

當初我在美國時,有二個女兒念大學:一個在哈佛醫學院(Harvard Medical School),一個在普林斯頓大學念政治系,其中有一年是重疊的,學費相當貴,家庭經濟壓力很大,但是我也未曾因此領過台灣人的社團,如「台獨聯盟」 FAPA等一毛錢薪資,時間我是完全奉獻。既然當時在美國,我沒領過台灣社團一毛錢,如今二個女兒都已經畢業、工作,可以自食其力,更加沒有理由領民視的薪水。

2000年初董事會後,所有董事一起吃飯時,便有董事提議說,現在民視開始賺錢了,我應該領薪水,為民視建立一個良好的制度,否則日後接任董事長的人,一 樣不好意思領薪水。我的態度相當堅決,婉拒這個提議,最後高俊明請大家尊重我的意思,不要再給我壓力。一直到今天,我仍未領過民視董事長的薪水。

我不但未領民視董事長的薪水,也未領過民視董監事會議的車馬費與出席費。自1996年董監事會成立以來,當過民視董監事的先後約有50位,我是唯一未領過車馬費與出席費的董事。
蔡同榮,2008,"民視董事長",《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p.156-158。

當這種人的家後,非常人所能想像。

自1995年底立委落選到1997年底立委補選獲勝,在這二年期間,我完全沒有收入,但是我仍舊維持在嘉義市的服務處及每個週末的選民服務。除了服務處的 經常開銷與人事費用外,往返台北與嘉義間的交通費用也是自掏腰包。終於有一天,麗蓉埋怨我跟其他家庭的男主人不同,非但沒拿錢回來養家,還要向家裡拿錢去 做這些事,雖然這相當傷害我的自尊心,但我很能體會她的心境。
蔡同榮,2008,"民視董事長",《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159。

參加ROC體制內的選舉,一旦當選會有一些作為,只是糞坑中要設香水站,五味雜陳。

DPP沒有KMT般,A來的龐大黨產,難以發揮選舉時的效果,而ROC的制度,是因應KMT而設立的統御工具,阿扁被關,阿九無法無天與此有關。


我回來台灣後,原本只是一心一意想要推行公民投票運動,完全沒有想到要競選,但是以後我決定參選,對民視聘請陳剛信有莫大的影響。

許多人鼓勵我出來參選立委:1991年底, 黃煌雄在基隆、土城幫忙國代候選人助講時,我們兩人相遇,他勸我出來參選。李慶雄表示,當立委就像拿了麥克風一樣,講話大聲,才有人會聽到公民投票的聲 音;尤清也勸進我,說一個醫生不敢動手術開刀,就像一位「半身不遂」的醫師,政治人物不敢參選,不像是位真正的政治人物;黃信介說,如果我不當民意代表, 再怎麼認真,頂多也是像江蓋世那樣,帶著背包,像苦行僧一樣,走遍全台灣,在車站過夜,但影響力仍有限。
蔡同榮,2008,"民視董事長",《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166。

我在美國台灣人社團經手的金額可說是最多的,從「台獨聯盟」到FAPA我都出去募款,還募款支持許多美國國會議員,以及支持甘迺迪參議員與孟岱爾 (Walter F. Mondale) 前副總統分別競選1980年、1984年美國總統;也集資306萬美金買FAPA的豪華強森旅館(Howard Johnsons)。

我的募款,從來沒有一塊錢發生毛病。FAPA前會長、民視董事王桂榮(台聯僑選立委王政中的父親) 在民視一次董事會中表示,如果蔡同榮會貪污,他願意被砍頭。會後我告訴王桂榮,20幾年的交情,贏得他如此的信任,令我十分欣慰。

陳哲芳在美國找不到我的毛病,反過頭來說我在台灣有貪污的情事。12月17日,在選舉前二天,陳鏡仁在各大報刊登頭版半頁的廣告,誣指我貪污「公投會」的 錢。看了這個廣告後,我打電話給麗蓉,她同意提起告訴,於是我們一起到嘉義市地檢署按鈴控告陳鏡仁毀謗、違反選罷法,不久改提自訴。

我不必證明我沒歪哥,陳鏡仁是被告,應負舉證的責任,証明我A錢。開庭時,法官要求陳鏡仁提出我貪污的證據,他完全拿不出來,反而拜託許多人來找我,說我既然當選了,為了嘉義市的團結,別再追究告訴。
蔡同榮,2008,"民視董事長",《熱情為台灣》,民視,台北市,pp.167-168。

(未完待續,撰於2009/09/07)

延伸閱讀:
熱情為台灣-我讀我見(3)
熱情為台灣-我讀我見(2)
熱情為台灣-我讀我見(1)
Hsutung's BLOG
楊緒東專欄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