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阿扁總統,親筆回信內文之圖檔(為保持原意,請勿任意修改或變造): (請點選上列小圖,觀看大圖) 光贊同修、楊董事長您好!
特別感謝您在10月23日、26日、27日、29日、30日及11月3日的來函指教,還有贊決同修10月29日來信分享修行心得。
贊決提到2004年大選“相信台灣”這首競選歌曲,這是我的淺見,1. 過去候選人的競選歌曲都會使用耳熟能詳的流行歌,或改自台灣民謠,我主張用創作曲,從兩次市長到兩次總統,我都和作詞家路寒袖,作曲家詹宏達合作,創作出 “台北新故鄉”、“春天的花蕊”(1994)、“有夢最美”(1998)、“少年台灣”(2000)、“相信台灣”(2004)。競選歌曲旋律動聽、歌詞 優美,不但振奮人心,凝聚團結,並化作選票。
2. 2004年時,我想到如果在我演講結束,來一段和現場群眾大合唱效果會更好。贊決提到台下聽得如癡如醉,歌聲令人感動,這就成功了。這是台灣人大家共同的歌,與其獨唱,不如合唱,感謝贊決的好意。
我認同228台灣神太上真經的教義,其中迴向文提到「台灣建國,勢在必行」、「民主建國,人權自由」。透過「制定新憲」,「公投自決」都是民主建國的途徑,當然經由國際訴訟釐清台灣地位,俾達建國目標,亦符民主建國的民主程序。
故Roger控告美國多年的訴訟,希望我能作證,這是身為台灣人的責任,也是曾任8年台灣總統的義務,我願就總統任內,美方就UN1971年2758號決議,UN的錯誤解讀曾表達立場,並堅定地說明對美國而言,台灣地位問題還是懸而未決的,我可以有機會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陳述。
後來Roger又說律師建議必須用我的名義逕向軍事上訴法庭提出,這些我不懂,只好尊重,但兩案都被駁回,事情就過去了。如果還要用我的名義訴訟或提告, 都必須經過同意,或重新委任。對我來說,我願助Roger一臂之力的初衷都結束了。如果他還要繼續在美的控訴,我除尊重並客氣的祝福,請加油外,我不可能 去潑人家的冷水,但絕對不能擴大誤認我還要繼續委請Roger在美打官司,至於KMT控告我涉及外患罪確屬可笑,中國共產黨用武裝暴動力量推翻中華民國, 都沒聽過高檢署檢察官辦過或通緝過中國共產黨或哪一個人刑法上的叛亂罪,而且目前通匪傾中投共更是公然為之,這才是刑法第104外患犯罪。
去年11月陳雲林來台,我告發馬騜、陳雲林共犯外患罪,高檢署一點動靜都沒有,如今要辦我同一條的外患罪。外患罪的前提是「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所謂 通謀係指共同行動,一起謀議。我又沒有跟美國政府或任何人通謀,Roger也不是美國的代表。一個法理之爭的學術討論問題竟可以搬上高檢署的法庭,寧非咄 咄怪事!我們堂堂正正的台灣人,不會去做美國人,我們追求的是依舊金山和約,台灣主權不屬ROC、PRC,而屬台灣人民。有人說這樣台灣已是主權國家,有人說仍須經由民主自決,台灣建國才算。美國是宣布獨立之後,才制定新憲,完成建國的。
這次縣市長選舉,只剩一個月就要投票,國民黨及其政府,特別馬騜問題一大堆,大環境鐘擺擺盪到綠營這一邊,但DPP似乎掌握不住,ECFA公投不敢推,反 對美牛議定書重啟談判的訴求又讓給消基會。其實重啟談判美牛進口才是正辦,不是尋求修法設限。為何不強力要求行政部門將10月22日由AIT &TECRO簽署的美牛議定書送到立法院審查。查照案亦可改為審查案。只要國會不予通過,不予批准,議定書自不生效,一切重來。
我的任內,我可以擋住擴大美牛進口,頂多是30個月以下未帶骨牛肉,其餘免談。沒想到馬騜不僅放了帶骨牛肉,還附送牛肉臟,絞肉及骨髓等。去年4月美國給我施壓時就說馬的綠卡是「法律問題」,美國牛肉進口台灣則是「政治問題」。
不過我倒注意到,DPP高層原本不看好年底選舉,一般認為會被我的事拖垮,當我提出531的重新執政三大階段目標,年底必須拿下5席縣市長,除確保現有的雲嘉屏三縣外,再增加兩席,有人就說這是高難度,保守評估坐3、望4、搶5。昨天謝喊出7席,游更喊過半的8席(DPP只提名15席)。
我相信,DPP如大贏,一定說與我切割成功的戰果,如選的不理想,一定又說是我害的。所謂有功無賞,打破要賠。不過我仍然衷心祝禱DPP能夠大贏。
Andy Chang說的對,DPP一定要脫離ROC的醬缸。擔心的是K的紅化,D的藍化。
謝謝您常把我的文章(英文)用E-mail送到國外轉貼給國外網友知道。網路時代必須善用、會用。我是第一個發行電子報的總統,也曾在府內與網友現場互動,更期待在獄中可以跟噗友對話。
Happy Farm之設,很有意義、生出山苦瓜,「苦甘苦甘」,更饒富意義! 弟 陳水扁(贊凡) 2009.11.5 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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