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9日 星期日

阿扁札記(64) 國統綱領、九二共識、特殊國與國關係

作者 陳水扁總統
2011/01/07, Friday

阿扁札記(64)
國統綱領、九二共識、特殊國與國關係
陳水扁 2011.01.02

邇來「九二共識」的幽魂漂浮在台灣的天空,揮之不去。不僅是朝野政黨攻防的焦點,更是馬英九為了2012年連任所開出的第一槍,正式揭開2012年選戰的序幕,民進黨的正面迎戰,毋寧是令人欣喜的好現象。「九二共識」是什麼碗糕?我早在《台灣的十字架》第四章堅持原則《關不住的聲音》給馬英九總統的一封信《1.86坪的總統》一邊一國vs.一國兩制等 文章著墨很多,最近也寫了不少,就不再重複。我要提醒大家的是在李登輝總統主政的十二年,當然是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期,不但有國統綱領,特殊國與國關係的提 出,中間則一直存在有所謂「九二共識」的爭議歧見,從接受一中原則、終極統一,到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都有,前者換來的是中國對台試射飛彈,後者則證明一中 各表都是中國國民黨政府自己在說,中國共產黨政府從來沒有承認過。馬英九上台後仍然重蹈覆轍,並堅持兩岸關係條例就是「一國兩區」的精神落實(1992年 7月16日時任陸委會主為馬英九的話),台灣總統不做,甘願做「博愛特區」的「區長」也就不足為奇了!

以史為鑑,為何小小的一位陸委會主委蘇起膽敢在2000年4月28日,李登輝還擔任總統,中國國民黨仍是執政黨,尚未交出政權,竟然發明創造「一中各表」 的「九二共識」,瞎掰杜撰這是九二年香港會談海基海協兩會所達成的一致共識。問題是蘇起可以亂說,但當年的府、院、黨為何都沒有澄清更正的聲音,正副總統 李登輝、連戰沒有,行政院長蕭萬長沒有,最瞭解內情的海基會幾位主其事者也沒有,李登輝、黃昆輝、辜振甫、許惠祐等人否認有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都是多年之 後的事情。
重點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是 九二香港會談的兩岸共識正是中國國民黨政府一再的主張,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而已。更足以證明馬英九硬拗有「九二共識」而且是「一中各表」的共識,其 實遠在蘇起之前,中國國民黨政權就一直在矇騙無知的台灣人民,包括民進黨在2000年520執政後,也不明究理的被騙都不自知。好在不存在的東西,沒有就 是沒有,可以騙部分人於一時,不可能騙所有人於永遠。畢竟真理愈辯愈明,馬英九的「國王新衣」終於被揭穿了。

1996年2月1日,行政院長連戰在年終記者會呼籲中華人民共和國尊重兩岸兩會於1992年所達成「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共識。1998年6月30日, 行政院大陸委員發表《現階段大陸政策與兩岸關係》特別指出,為瞭解決兩岸關於「一個中國」所存在的更大歧見,兩岸談判代表已在1992年11月達成「一個 中國、各自表述」的共識,也就是相互認知到彼此有不同的解釋(agree to disagree)。


1999年7月30日,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回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兩岸是「特殊國與國關係」的質疑,強調「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就是兩岸在1992年所達成 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此為中華民國政府立場的表達。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協會表示,中華民國海基會董事長的談話稿別有用心地將1992年兩會達成的 「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口頭共識歪曲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這是枉費心機的。同時以「嚴重違背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為由,退回辜振甫董事長 的談話稿,及海基會的來函,並宣佈停止與海基會的接觸。


從1996年、1998年、1999年,距離香港會談已有4到7年時間,中國國民黨政府,不管是行政院、陸委會、海基會都說九二年香港會談有達成「一個中 國,各自表述」的共識,然而中國的海協會始終未予承認,海協會認有共識是「一中共識」不是「一中各表共識」。即使2000年4月28日蘇起主委捏造「九二 共識」的新名詞,並杜撰「九二共識就是「一中各表」的共識」,中國海協會也是4個月後,2000年8月附和「九二共識」,但堅持絕非「一中各表」的共識, 而是「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簡稱「一中共識」。


1999年5月8日,民進黨第8屆第2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具體主張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住 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來決定。台灣並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片面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與「一國兩制」不適用於台灣。最重要的是台灣應揚棄「一個中國」 的主張。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迫使李登輝總統不得不在2個月後的7月9日,也就是我被民進黨黨員代表大會正式提名為2000年總統候選人的前一天, 接受《德國之聲》的訪問,公開宣稱兩岸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亂團體;或者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個中國」的內部關係, 中華民國自1912年建立以來一直是主權獨立國家。
同年7月15日李登輝總統接見日本《產經新聞》駐台北支局長時,針對「特殊國與國關係」表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同時存在了50年,兩岸當然是「兩個國家」。因此有人把李登輝的「特殊國與國關係」簡稱所謂「兩國論」,事實不然。

因為1999年7月30日,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強調「特殊國與國關係」就是1992年所達成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2000年2月25日,也就是 2000年總統大選前不到一個月,陸委會主委在記者會中的確表示,「特殊國與國關係」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一部分,兩岸現在還沒有統一,現階段是中 華人民共和國一邊、中華民國一邊。李登輝總統更在2月29日於中國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自承,「我所指的一個中國是中華民國,他說的一個中國是中華人民共 和國,這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但對岸中國從來不承認、也不接受「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說法。最代表性的是,中共中央台辦,國台辦正式回應陸委 會的說帖,抨擊只是用「特殊性」來掩蓋「兩國論」的分裂本質。同時宣稱是台灣將92香港會談達成「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扭曲為「一個中 國、各自表述」,並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協會從來沒有承認,今後也不會接受中國國民黨政府所提出的所謂「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馬英九及蘇起明知中國自始至終都不承認也不接受「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主張,卻謊稱兩岸兩會曾有「一中各表」的共識,實在「騙很大」!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六十一年的歷史中,從來沒有看過任何文獻或國家領導人說過「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記載或談話,遑論一個中國可以表述為中華民國。因 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而言,中華民國早在1949年10月1日就已經結束歷史地位覆亡了,即使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亦因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 2758號決議而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1958年毛澤東在《告台灣同胞書》說,台澎金馬是中國的一部分,不是另一個國家,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沒有兩 個中國。鄧小平在1983年《中國大陸和台灣和平統一的設想》,聲明中國不讚成台灣「完全自治」,「完全自治」就是「兩個中國」,不是「一個中國」,可以 承認台灣地方政府作為特別行政區。


1993年9月1日中國《台灣問題與中國的統一》白皮書指出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 2000年2月21日中國《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強調,「一個中國原則」是中國政府對台政策的基石,只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才能實現和平統一。 中國領土與主權沒有分裂,海峽兩岸並非兩個國家,絕對不能得出台灣可以中華民國的名義自立為一個國家和兩岸已分裂為兩個國家的結論。2005年3月14日 中國人大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更界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完成統一是包括台灣人民在內全中國人的神聖職責。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 胡錦濤在2008年年底對台「胡六點」,其實只有「一點」,那就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不但反對「一中一台」、「兩個中國」,而且只有「一中」沒有「各 表」。今年2011年元旦賀詞,胡錦濤最新談話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又回到鄧小平時代在二十年前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所謂「反獨促 統」,民進黨執政的八年,中國政府對台政策主要是「反獨」,但馬英九政府既已「不獨」,又接受「一個中國、終極統一」,則中國政府對台基調從「和平發展」 回到「和平統一」,就是「促統」,將台灣併吞,納為中國的一部分,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區。


李登輝總統在位時,為了推動九二香港會談及九三辜汪新加坡會晤,不的不接受中國政府所開出的條件,就是「一個中國、終極統一」。1990年520的就職演 說,李登輝就提出,台灣與中國是不可分割的領土,中國的統一是所有中國人共同的願望。同年的國慶祝詞更進一步宣示,中國只有一個,應統一也必須統一,為了 早日達成統一的願望,特別成立「國家統一委員會」(簡稱「國統會」)。並在1990年12月19日由國統會通過接受「一個中國、終極統一」的「國家統一綱 領」(簡稱「國統綱領」)。儘管李登輝接受中國的條件,在成立國統會通過國統綱領後,並在1991年元旦祝詞強調1991年是國家統一積極策進的年代,兩 岸分裂卻從未動搖全體中國人「復歸統一」的信念。最後如願促成九二香港會談及九三新加坡辜汪會晤,但李登輝想來個「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各說各話,都被 中國政府反對、否決。1995年、1996年換來的是中國連續幾波的飛彈試射引發的「台海飛彈危機」。但民進黨執政期間,我公開宣示「台灣中國、一邊一 國」,執意舉辦全國性公民投票、推動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申請和公投,甚至把違背黨政分際、未經國會同意,悖離國民主權、住民自決精神理念的國統會、國 統綱領給廢掉,八年任內從未有飛彈危機,比國民黨在李登輝主政期間還平安。然而我總統任內從未接受一中原則及終極統一,反而主張台灣是主權獨立於中華人民 共和國之外的不同的兩個國家,極力落實公投的民主價值,將台灣的未來、國家的前途真正交由2300萬台灣人民來決定。


如今2012大選又到了,馬英九繼硬拗「九 二共識」的存在及歪曲「九二共識」為「一中各表」的共識,企圖掩飾他早已接受「一個中國、終極統一」賣台降中路線外,2011年的元旦祝詞,馬英九再度把 2008年總統大選騙取選票的「台灣的未來由2300萬人決定」那句話又搬了出來。如果
2300萬台灣人民有權決定台灣的未來,那麼以下幾個問題,請問馬英九總統敢公開回應嗎?

一、為什麼馬總統要阻擋ECFA公投案,而不能由2300萬人來決定ECFA的存廢?

二、為什麼馬總統有權決定台灣的未來是不統、不獨、不武,而不能由2300萬人來做選擇?

三、為什麼馬總統要反對憲政改造,而不能由2300萬人來決定台灣需要一部合時、合身、合用的新憲法?

四、為什麼馬總統選前推動重返聯合國選後就放棄,而不能由2300萬人來決定台灣要加入或重返聯合國?

五、為什麼馬總統明知沒有「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還要再騙,而不能由2300萬人來決定要不要有自己的國號、國旗、國歌?

以上五個問題攸關台灣的未來,如果馬總統不敢讓2300萬人決定,就請閉嘴,不要再騙了!

source: 扁辦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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