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日 星期四

關不住的聲音:阿扁坐監ㄟ五十張批-我讀我評(3)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09/10/28, Wednesday

(photo source: 2007/01/02 曾界雕塑展@台中市文化局

*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第10封信給李鴻禧,生存在ROC的法學專家,面對中國黨的無法無 天,並沒有用處,KMT只要讓出一點點的小步,DPP或台灣人民就以為台灣民主有希望,而事實上,KMT或ROC必須被消滅,台灣人權、法治、民主才能真 出頭,現在的民主假相,阿九只學習中共政權的有限度放風,民主因此開始萎縮。

過去我曾批評我國憲法是一部「三七五減租式」的憲法,縱使前李總統十年六次修憲,次數頻繁,修憲如修法,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留下頗多的尾巴,讓我們 更頭痛。如兩岸關係稱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馬英九接受國際媒體專訪說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的關係,而是地區與地區的關係,昧於事實,宥於條文莫此為甚。既然 要廢省都做了一半,還有省政府、省諮議會的設置,繼續維持大中國的虛幻政府組織。
陳水扁,2009,"第10封信:給凱達格蘭基金會董事長李鴻禧教授",《關不住的聲音-阿扁坐監ㄟ五十張批》,財團法人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市,p.53。

第11封信給北門扶輪社,有談到台灣人不忘情,不遺棄的美德,P. Pinter的鼓勵,有令人深省之處。

P.Printer主持例會,一定會唸一段《聖經》,為大家祈禱,不同信仰的社友也都接受,大家都叫Printer社友為「平安」社長。我告訴社長我剛唸完《窮得只剩下錢》一書,這是一本有關《聖經》的書,讓我們洞悉人生的道路有兩條,「生活的幸福」不等於「生命的幸福」。生活是一時的、有限的、階段性的;生命則是永遠的、無限的、永恆的。生活富有,但無法「去偏入正,改變自己」,與神和好合一,生命是貧窮的,不要死得好像沒有活過

P.Printer給我很多勉勵,如同聖靈感動我、激勵我,帶來信心與力量。我則提到美國故樞機主教巴納丁(J.L.Bernardin)的暢銷書《逆境中得平安》,一位德高望重的樞機主教,被誣告性侵,洗刷冤情後,卻得知罹患胰臟癌。他在書中談到,唯一的辯護,就是真相,真理必會使你獲得自由。我也是這樣想。
陳水扁,2009,"第11封信:給北門扶輪社",《關不住的聲音-阿扁坐監ㄟ五十張批》,財團法人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市,p.59。

第12封信給陳致中。

有一個重殘的媽媽,不只行動不便,長期心理更受到創傷,可能比有形的肢體殘廢更嚴重。這種內心世界的矛盾、掙扎與煎熬,絕非外人所能感受、體會。所以有些 事情,有人會覺得納悶疑惑,但深入細想,媽媽是病人,二十幾年長期服藥,而且越服越多,已經不是一個正常的健康人,她無法對孩子們「放手」,我們對她更 「放手」不下。
陳水扁,2009,"第12封信:給兒子陳致中",《關不住的聲音-阿扁坐監ㄟ五十張批》,財團法人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市,p.61。

爸爸人在獄中,對你們的一切還是非常掛念操心。我曾在你們的婚禮上勉勵過你,什麼工作都可以,就是不要從事政治。今天你們沒有一個要步爸媽的後塵、去淌政 治的渾水,但仍受連累帶衰,這是爸爸的不對。誠如幸妤所說的,爸爸一輩子搞政治,真是「禍延子孫」,害得你書也別念了。本來在美國好好的,為了怕人家講話 說我要做「美國人的阿公」,會影響陳菊選高雄市長,人家選總統都不擔心被講要當「美國人的爸爸」,孩子二十幾歲了,已經成年,應予尊重。而你們長大成年都沒辦法作自己,我們處處為別人著想,人家也不會領情。媽媽常責怪我,如果二年多前不把你們兩位叫回來生產,很多的事情都可以避免,這也是爸爸無法「放手」的後果
陳水扁,2009,"第12封信:給兒子陳致中",《關不住的聲音-阿扁坐監ㄟ五十張批》,財團法人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市,pp.63~64。

補敘:
阿扁總統的為「大局著想」,犧牲家人的幸福,是ROC
醬缸體制內,台灣建國政治人物的悲哀。

第13封信給裴爾Claiborne Pell參議員,他是台灣民主的支持者,美國國會議員普遍對阿扁友善,現在的阿扁因為民主、人權、建國而受到ROC阿九的迫害,紛紛為之打抱不平。


記得1985年1月蓬萊島案一審判我與黃天福、李逸祥三人各有期徒刑1年並附帶賠償200萬。沒多久閣下以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身份與愛德華、甘迺迪 (Edward Kennedy)參議員聯名邀請我赴美訪問。華府的冬天異常寒冷,是下雪的日子,陪同我的有世台會陳唐山會長、台灣人權協會許瑞峰會長。我在參議員辦公室 親自跟閣下致謝,並請主席繼續支持台灣。這是我第一次拜見閣下,有緣感受到一位長者對年輕晚輩的慈愛,如沐春風。特別是閣下對台灣民主的關切與對台灣未來的期待,更讓我見識人稱國會「台獨教父」的風采

誠如閣下所悉,我之被判刑,不只是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的問題,同時也是突破黨禁、催生新黨的政治案件,絕非單純的誹謗議題。因為1984年暑假 我還是台北市議員,很榮幸應「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的邀請,在年會發表演說。演講中我公開宣示,回到台灣一定要推動「政黨促進會」,並立即在鄭南榕創辦 的《自由時代》雜誌開闢「組黨專頁」。

這在當時是觸犯政治禁忌的,所以很快地就接到法院傳票,是東海大學馮滬祥教授告我、黃天福與李逸祥共同誹謗。馮滬祥後來選上立委,主張「一國兩制」落選後並爆發性侵女傭事件。

我們辦黨外雜誌──《蓬萊島週刊》,一年52期,被查禁51期,唯一未被警總查禁的第2期則吃上官司。該期批評馮滬祥的著作涉嫌「以翻譯代替著作」,意即著作內容多處是翻譯人家的東西,卻未註明出處。 雖然我們提出「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7位教授的鑑定報告,中、英文對照,厚達200頁以上,俾證明雜誌的評論並非無的放矢,而是有憑有據的。台北地院很 快判決下來,是有史以來最重的誹謗罪刑,當然是有政治原因,判一年有期徒刑,是要取消我的律師資格,我為了表達抗議,除放棄上訴,並辭掉台北市議員。
陳水扁,2009,"第13封信:給斐爾Claiborne Pell參議員",《關不住的聲音-阿扁坐監ㄟ五十張批》,財團法人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市,pp.66~68。

(未完待續,撰於200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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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十字架-我讀.我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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