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1日 星期四

謝清志的生命振動-我讀我見(5)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09/12/17, Thursday

(photo source: 謝清志的部落格

*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阿扁總統時代有許多KMT留下的死角,必須由某些熟悉KMT的人來應付,但是ROC體制內的邪惡,則非阿扁一人所能管束、整頓。

在立委邱毅口中,本案背後有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影子(編註:當時已因所謂的高捷案下台),也跟總統府高層脫不了關係。在立委廖本煙口中,我謝清志只是 白手套,背後還有集團撐腰,整個南科減振案是「假減振、真A錢/掏空國庫80多億元」。而在立委曹壽民所編撰的故事裡,工法徵選時的九位評審「關係密 切」,簡直就是一個密謀以久的犯罪集團,甚至連評審間存在的「校友關係」也被以「犯罪事證」來看待;其中,逢甲大學教授蔡崇興被描述成評審名單的幕後黑 手。
謝清志、彭琳淞,2008,"所內所外"《謝清志的生命振動》,玉山社,台北市,pp.153-154。

每每想起,行政部門的「出手」依舊是難以抹去的「痛」與「憤怒」!

話說回來,2006年1月內閣改組,蘇貞昌接任閣揆,新上任的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澤成十分關心南科高鐵減振案,然而,其言談卻是十足「傳統」的「土木工程」思考。

還記得2月間,我為此特別與吳澤成約了某天下午到他辦公室親自報告說明。那天,上午臨時有個會議,我們碰面了,會後吳澤成請我到他的辦公室談談;原本以為 有機會充分交換意見,誰知,他只是客氣「提醒」說到,為何選擇96億元,而不是18.5億元的工程,必須要有個「強而有力」的說法。

會面中,他的秘書送進來一份我事先已送給他有關減振工程的資料,但他向秘書搖搖手,表示不需要,我十分沮喪,望著擺在他桌上、我是先送來的資料,他看了嗎?我當天不就是要給他一個強而有力的說明?但他卻連聽的意願也沒有!

這次行政院會的最後結論是,以後政府工程採 購要以「價格標」為原則,「最有利標」為例外。這看似平常的結論,讓與會的我感到挫折;過去幾年的努力,突破傳統採購限制,讓研發採購出現可能性,不但為 南科高鐵減振找到有效工法,也為未來政府採購走出新制,但此時,似乎又要重回原點。
謝清志、彭琳淞,2008,"所內所外"《謝清志的生命振動》,玉山社,台北市,p.155。

但我不解的是,具專業背景又位居要職的吳澤成,難道要選一個安全有疑慮、效果不大、便宜的工法工程?然後按照「他的方式」發包,工程完成後發現無效再來後悔?這到底是省錢?還是浪費錢?

套句他的「感嘆」,真是隔行如隔山!
謝清志、彭琳淞,2008,"所內所外"《謝清志的生命振動》,玉山社,台北市,p.159。

迫害開始,依吾所知,皆是鬥爭台獨,並挾雜利益分攤的金錢遊戲,ROC的制度必須利益均沾,工程成效如何不會有人追究,因為大家皆有「好處」。

謝清志不懂中國黨為官之道,以為是在為「台灣國」服務,其實台灣人李登輝執政與阿扁執政,皆無法撼動中華鬼國的醬缸體制,元首人人自危,何況……


趕回辦公室後,由王森榮檢察官所率領的十餘位檢調人員正忙著翻箱倒櫃,而我辦公室內用來保存跟國家安全機密有關機密文件的保險箱,也難逃一劫。

事後,機要秘書曾煥基(我叫他阿基)向我報告,王榮森檢察官進辦公室的第一件事,就是命令他打開保險箱。阿 基基於維護國家安全權責而予以拒絕,因為裡頭保存的都是來往於國安會的科技國防機密文件與會議記錄,非通過安全查核,是不得瀏覽、閱讀或是擁有;但檢察官 還是祭出搜索令命他配合,阿基最後被迫服從,但在他委曲求全爭取下,檢察官也同意讓他遮住每頁裡有關機密敏感的部份,以免機密外洩,危及國家安全!

當然,檢察官在保險箱裡沒有找到任何他們想要的東西。只是,我不禁納悶,檢察官的搜索令權威高於國家安全嗎?我這位政務官竟連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都要受制於抓貪污的檢察官?即使檢察官有權搜索,是否該有一個更嚴謹的程序?我只能慶幸,那天在阿基的努力下,保住了這些國防機密。
謝清志、彭琳淞,2008,"所內所外"《謝清志的生命振動》,玉山社,台北市,pp.160-161。

然而,局勢的演變,日趨不利;大搜索後隔日,我接獲通知被限制出境。

從美國趕回來的太太,心急地四處找人尋求援助,我也聽著朋友的建議,拜訪朝野立委解釋,也主動向行政院長官說明詳情。然而,從對方的眼神、反應,我深深體認到,我幾乎已是一位貪污的官員。

有一回,我連絡拜訪了二位在媒體上十分活躍、也以師徒相稱的民進黨前任與現任立委。那位三十多歲的年輕立委找了個助理,「應付」一下我這位即將滿65歲的老人,那位與我年紀相仿的前任立委,則在走過辦公室時,視我如陌生人,打個招呼也沒有。
謝清志、彭琳淞,2008,"所內所外"《謝清志的生命振動》,玉山社,台北市,p.165。

當然,也有一些早年海外認識、在台的友人或立委,像是莊和子、陳明真、吳明敏、江昭儀、蔡同榮、陳朝龍、尤清等人,都積極出面聲援。

江昭儀,這位當年一起闖關回台的老戰友,更是心急萬分,他還曾主動連絡拜訪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朱朝亮,還有本案檢察官高峰祈。嚴格來說,身為立委的他,此舉 是會被視為關說或干涉司法,但作為一個友人,他只是想向檢方「介紹」謝清志這個人,勇於任事,絕不歪哥的個性。朱朝亮與高峯祈也同意見面,直見江昭儀賣力 為我澄清保證,還以他自己在美國國防部的工作經驗為例,說明此類採購在美行之有年,朱朝亮聽著聽著還忍不住打斷:「我來已為你是要來爆料的!」
謝清志、彭琳淞,2008,"所內所外"《謝清志的生命振動》,玉山社,台北市,pp.166-167。

現在中華鬼國的辦案,皆有其脈絡,由「內部」報料、統媒炒作、政論成章、編組故事、合理懷疑、胡亂編織成形,完成全民開講的共識。

檢調系統依其「血統」「法統」「道統」的三統論,主動辦案,用恐嚇的方式,製造許多不是證人的污點證人,加上統媒編好的故事情節,就可以依法侮辱、修理,這些自以為「為台灣國作事」的傢伙。


檢查事務官穿著便服,問起話來,就像法官開庭,好不威風!整個過程,我被要求全程站著,我感到他們在羞辱我。這些比我孩子都還年輕的檢查事務官,顯然既無充分準備又態度傲慢,還不時語帶輕蔑問我一些愚蠢的問題。

事後友人告訴我,檢查事務官其實只是檢察官的助理,負責資訊的蒐集、資料整理,以便提供檢察官統整參考,資歷多半具有法政背景,年齡也約在30上下,初出茅廬,經驗有限。

總之,他們的所有疑問依舊繞著報紙原地打轉,難道台灣的檢察官也是看報在辦案?上午偵訊時我對此案做過的所有澄清與說明,他們也完全視若無睹。

從他們提問的性質與種類,我漸漸看出已經有一個「劇本」。原來,他們預先規劃好了一個我犯罪的景象,希望透過訊問,誘導我去印證我確實犯了他們所預想的罪行!

檢方經過半年來的努力,所獲得的假想是:「有個幕後操作者,企圖透過掌控全程採購程序,使這項逾80億新台幣的減振工程給特定廠商得標;而那位幕後操作者就是我!」

謝清志、彭琳淞,2008,"所內所外"《謝清志的生命振動》,玉山社,台北市,pp.168-169。

七點半,我與顧立雄律師被帶到地下室的另一間偵訊室。這次是在地下室,沒有窗戶,一股陰森的氣氛猶如身處地獄,我覺得這是檢方刻意營造的。

這次坐在正上方的人穿著紫紅色帶的法袍 ,我才想起並領悟下午之前的發問者是較低階的事務官,目前在我面前的才是「威風八面」的檢察官王榮森與高峯祈!

訊問的高峯祈檢察官,坐在墊高的審問台上, 我則站在地板上。他重複著檢察官上午和下午就已問過的問題,偵訊一整天的我,疲倦不堪。隨後,他宣稱我涉嫌犯下「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重罪,依法最少5年 刑期,是現行犯應立即當場逮捕,並聲請收押禁見,理由是為防止我與還在外面的其他嫌犯串供。換言之,我可能被收押2-4個月,收押期間,我被禁止跟任何外界人士見面、通訊,也不准接觸任何傳播媒體,如報紙、雜誌等。

接著,我就被戴上手銬,安置在地下室的拘留室裡,等候轉往地方法院接受羈押審判,這時已是晚上八點四十五分,我與顧立雄律師也就分開了。
謝清志、彭琳淞,2008,"所內所外"《謝清志的生命振動》,玉山社,台北市,pp.170-171。

環顧四週,拘留室裡沒有床,只有木地板,沒枕頭,也沒棉被,角落則有一座馬桶,沒有衛生紙,也沒水龍頭。這一夜,我是唯一「進住」的嫌犯。

我心中坦蕩,覺得我們這團隊對國家,特別是 對台南縣,已做出很大貢獻!因為,初步的監測結果顯示,高鐵行經南科所導致的振動已被這項工程有效降低到可被接受的水平。這表示,近期(3-5年) 內,年產值占5%GDP的南科將復活,高鐵振動的惡夢也將結束。那夜,我滿腦子想著這項「偉大的成就」。

清晨三點半,我自己對自己說:「白天還有一場硬仗要打,該睡一覺,好補足體力」。
謝清志、彭琳淞,2008,"所內所外"《謝清志的生命振動》,玉山社,台北市,p.173。

一點左右,他們重回法庭,僅帶來一個判決聲明,宣布我須「收押禁見」。

這樣的結果,十分意外,也無可奈何,但我只能接受。政務官被收押,對執政團隊傷害甚大,匆忙間,我寫了份辭呈,委託顧立雄律師轉呈行政院長蘇貞昌。接著, 我又被戴上手銬帶往地下室的拘留室,我和許多他案件的嫌疑犯就在這裡等候前往看守所的囚車。又是長達4小時的等待,而我的未知旅程才要開始!

第二次被帶上手銬,我感覺無助而轉趨沉默以對。被送回押房,注視著那從台北辛苦攜帶下來一大箱有關工程、計畫及公文的資料,本來我非常自信,檢察官的疑點將可從這些整理齊全、完整的資訊得到滿意的答案,誰料到一頁都沒用上;「收押禁見」是檢察官想要的,至於答案與真相,檢方竟毫無興趣

面對劇變,此時我腦海裡所能掛念的,也就是生活、性命與親情而已,至於那「天下興亡」之類的,沒那一回事啦!

囚車抵達後,我們這些嫌犯以5-12名為一組銬成一串,最邊邊的2人則是雙手齊銬。當我爬上囚車時,腦際掠過:「原來,人犯與檢察官的區別只在服飾上的不同,內心善惡,則須靠自家修為!」
謝清志、彭琳淞,2008,"所內所外"《謝清志的生命振動》,玉山社,台北市,pp.175-176。

(未完待續,撰於2009/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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