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1日 星期六

第三度延押庭 扁:有押無放 已無期待

作者 自由時報
2009/07/11, Saturday

〔記者楊國文、劉志原/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昨日針對前總統陳水扁召開第三度延押庭,公訴檢方舉遠航掏空案前董事長崔湧棄保潛逃為例,指扁逃亡之虞等羈押原因仍存在,但遭公設辯護人指為「荒謬無理」,應當庭釋放扁。

扁甚至說,國安人員二十四小時保護,像是「魔神仔」,是「甩不開的」,若崔湧是他,不可能潛逃,若要將崔湧例子強加在他身上,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結果最快下週一出爐

庭訊近中午結束,審判長裁示:「陳水扁還押」,裁定結果最快下週一出爐。

扁因左腳踝出現腫脹,進入法庭時一跛一跛,扁表示,前兩次延押庭中,在場的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林?慧都說需等到證人全部詰問完畢,才無羈押必要,目前已詰問完畢,「不曉得特偵組檢察官說話算不算數」、「若出爾反爾,我也無話可說」。

扁表示,有媒體說十日不會有裁定結果,以前兩次延押庭當天未裁定的經驗,結果已很清楚,兩位公設辯護人不必再說了,很多人說落在蔡守訓手中,有押無放,套一句法律用語:「已沒有任何期待性」,「乾脆聽檢方的決定好了」。

公設辯護人曾德榮說,扁最近庭訊採不答辯等「四不一沒有」緘默原則,這是防禦權的行使,不能認定有阻礙訴訟,否則有押人取供之嫌,也不能因扁曾任八年總統,卸任仍有影響力而一直羈押扁,「否則是違法的」。

庭訊尾聲,審判長蔡守訓針對是否要返還國務機要費扣押物,訊問當時簽名向法院聲請的陳水扁意見,扁說,他已不是總統,也不可能再聲請返還該批扣押 物,扁還撇清說,並無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所說,曾邀請「法界先進」等人到總統府會客室共商是否聲請返還扣押物,或補核定為絕對機密等事。

昨日法院外有兩、三百名挺扁民眾聲援,高喊「司法不公」,要求合議庭應釋放扁,警方曾舉牌警告解散,所幸未造成嚴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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