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1日 星期一
回應「台灣主權陷入困境」
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台灣也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是屬於台灣人的台灣
■ 林志昇
貴報自由廣場廿四日刊載「台灣主權陷入困境」,事實上,美國國會研究服務中心(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二○○七年七月公佈美國官方的一項報告,其中有關「一個中國政策」明確指出,美國國會的研究部門將美國政府的「台灣說明」全部綜合起來,有五項重要結論:(一)在一九七二年、一九七九年與一九八二年的中美三個雙邊公報,美國從來沒有明確提到台灣的主權地位是什麼?(二)美國只是「得知」台灣海峽兩岸中國人的一中政策(不是「承認」)。(三)美國的政策從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主權。(四)美國的政策從未承認台灣是一個主權的國家。(五)美國的政策一直認為台灣的地位未定。
台灣人都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所以認為擁有「台灣主權」,主要原因是用「國家繼承」的原理。如果再加上二○○七年八月三十日美國國家安全會議(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資深亞洲事務行政官員丹尼斯(Dennis Wilder)公開表示:「台灣或中華民國都不是國家,中華民國是尚未決議的議題。」二○○七年九月五日美國國務院回答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函:「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這些官方的「台灣論述」已經明白告訴台灣人:「台灣主權在哪裡」。
毫無疑問,台灣土地是屬於台灣人所有,台灣人應依照戰後的舊金山和約與台北條約來定義「台灣主權」,這兩個條約都沒有把台、澎地區領土主權「過戶」給「中華民國」,台灣主權非以新聞公報或宣言可以來解釋,台灣人繼續玩「中華民國」政治遊戲,只會把台灣「玩完」,也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很好「併吞」台灣的藉口。
台灣人唯一自救的方法,擁抱「舊金山和平條約」,然後向國際間大聲歡呼:「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台灣也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是屬於台灣人的台灣」,這樣,將來有一天台灣才能成為正常國家。
(作者為「台灣平民民主黨」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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