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3日 星期四

台灣神道信仰與宗教修行不同?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

寄件者 0005
宗教必須有教主、教則、教義、教條、教綱、教規、教儀、教訓,講法統與傳承,講求秩序,上上下下分得清清楚楚,有大老、長老、法師、信徒,言行嚴謹、思想與行為有戒有格,久而久之變成另類禁痼。

而台灣神道沒有教堂、沒有人間宗教的執著,台灣神道非宗教組織,而以「信仰建國」為主軸,其效法對象為台灣民主、自由、人權、法治,而犧牲的先人,不分種族、跨越時代!

而以近代史,大家所知悉的台灣民族先烈,228與白色恐怖時期為民主、自由、人權、法治受害死亡的先烈為代表,因為祂們有血、有淚、有大志、有明確的歷史紀錄,合乎人類信仰的價值,亦是傳承上帝、耶穌基督、釋迦摩尼、穆罕默德…之大愛,故皈依台灣神道,是表明心跡要宣誓與建國先烈先賢的腳步,向台灣海洋建國的大道邁進,期間的所謂修行,就是無怨無悔為民主、人權的台灣國道路犧牲奮鬥,故知宣誓加入台灣神道的行動,其意義在於以生命為賭注,做此生此世最有堅決有大破大立的修持。

台灣神道的修行,沒有禁忌、沒有刻意營造的規儀,亦無上下之別,亦無掌聲與地位,只有內心喜悅的付出與奉獻,乃真正自由自在的自由人。

(撰於200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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