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7日 星期五

誰敢簽「CEPA」 就是叛國

作者 陳軍

「CEPA」﹝更緊密的經貿關係協定﹞,是中國與自己的港、澳地區所簽署的國內協定,在國際WTO的架構下,國與國簽署的經貿協定是屬FTA條款。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以及其後經過六次修憲的增修條文,清楚載明「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國名為『中華民國』,其領土為台、彭、金馬」,馬英九先生在今年參選的也是貨真價實的「中華民國總統」,並非「台灣地區特首」,馬總統要是膽敢未經人民或國會同意就片面和中方代表簽署有如正式投降條款的任何形式之「CEPA」,在憲法上,就觸犯了叛國罪!


馬政府執政至今,已經把台灣搞得國非國,家非家,經濟崩盤、劫貧濟富、文化淪喪、價值錯亂、辱國喪權、背祖滅宗、簡直已經到了天怒人怨,人神共憤的地步。但是馬英九泳照游,路照跑,鐵馬照騎,婚喪喜慶酒照喝,每到節慶動輒幾千萬的煙火照放,民調已經將近個位數的內閣照挺,共犯樁腳經由掛羊頭賣狗肉的「擴大內需」及「近貧專案」照常狂吸人民的血汗錢,根本就一貫把臺灣人民當成「誰理你喔!」及得好好教育,任其宰割的「Cynical Peaple」,好像對岸共產黨高幹及十三億人口的掌聲才是馬氏汲汲營營追求的終極目標。

但是馬政府絕對料想不到的是,民主台灣的人民「當家做主」的意識這十幾年來已經徹底地覺醒,「不自由,毋寧死」的決心也已深植人心,或許有些利令智昏的黨國共犯結構還在自以為緊緊跟隨馬政府自宮降中後將再次「克享一輩子專制黨國的榮華富貴」,卻不知早被中共標籤為「次要敵人」的必死之死路即將緊接著到來。

要是馬政府再不好好傾聽人民的聲音,及時懸崖勒馬,依舊固執無恥地膽敢和專制中共明裡或暗中簽下現代版的賣台「CEPA台北類馬關條約」,相信絕大多數不分藍綠,不分省籍的理性台灣人,將群起聲討馬英九及其賣台集團十惡不赦的叛國大罪,必要時,或許比和平遊行更激烈的手段都有可能發生,因為賣國求榮的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

筆名:陳 軍 97/10/14
現任:保護台灣大聯盟中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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