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台灣玉山時事台
11/04 上揚唱片行被警察搶劫一事,有影片為證
管碧玲在上揚唱片事件、多起警察越權濫權事件發生後,立即於11/5發出正式公文要求警政署說明其法令依據及是否違法,但迄今警政署尚未就任意盤查民眾時,所稱「指定公共場所」(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及「發佈命令」(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內容有任何回覆。
而管碧玲另一份於11/5發出,追問「上揚唱片事件」中,警方各種作為的法令依據與是否越權之正式公文,警政署在11/12竟然以這樣的公文回覆,除了請各位「奇文共賞」,並希望各位提供意見,好好追問警政署的這些「法令見解」和「執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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