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0日 星期二

台灣紀行-我讀我見(9)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0/07/22, Thursday


(photo source:《台灣紀行–街道漫步》一書,日月潭)


*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台灣人要做台灣人真難,要做中國人死得更慘,要做日本人時間又不長,到如今,台灣人只有做台灣人,建立台灣國則是最終的依靠。


我在山中的飯店,迎接清新愜意的早晨。

就在這樣的心境下,讀了佐藤愛子的『史尼勇的一生』
(スニヨンの一生,文藝春秋出版)

這是描寫〝高砂族〞出身的士兵中村輝夫(阿美族名叫史尼勇)一生的故事。置身主角出生地的山川草木當中讀這本書,堪稱是極奢侈的事。


主角史尼勇,好像比我年長四歲,不過我們的兵役是同年兵。同年兵一詞,是當年陸軍的慣用語,像面對未曾謀面的堂兄弟一般,有一種親切感。

只是史尼勇比我早一個入伍(1943年),在台灣新竹湖口受三個月的新兵教育。

我是根據舊憲法的義務兵役被徵調的,而中村輝夫卻是志願的。


昭和18年,日本針對台灣的〝高砂族〞,實施特別志願兵制度。


當今雖是不同價值觀的時代,但對生長在日本陸軍尚未進入窮兵黷武時代的人而言,〝軍人〞,被認為是一種典範人物。


對史尼勇(中村輝夫)來說,他一定也是那樣的想法。


據說,有為數不少的人前往應徵。聽說其中還有手持血書的志願者,連年過半百的人都來了。結果,有500人入選。


訓練結束,他被派到馬尼拉,然後轉往哈爾馬黑拉群島的格列拉,配屬在川島威伸少校的大隊,在該地接受炸藥及其他工兵的訓練。這個大隊,承擔的是游擊任務。


中村一等兵,和他所屬的中隊一起登陸到莫洛泰小島。這小島有2000居民,幾乎都住在海岸,島中央是叢林。後來美軍為了建設機場登陸這個小島。


交戰持續不斷。『史尼勇的一生』裡,引用了這中隊的小隊長山口勇之的手記。


「戰鬥時,高砂兵發揮了令人瞠目的勇敢。我們被交付的任務是儘量避免決戰,適時適地進行攻擊的奇襲戰法。沒有砲彈的我們,採取在叢林內潛行,迅速攻入,短時間內達到目的,再快速脫離的作戰方式。」


1945年8月15日,日本接受波茨坦宣言,向聯合國投降。


可是,這消息無法立即傳達到莫洛泰島的殘留部隊。


而後日軍軍官來到這個島,傳達停戰詔書。9月7日,散落的隊伍集結,燒燬軍旗。


沒有前來會合的人,被認為陣亡。日軍這是因為戰鬥組織已經崩潰,難以掌握個別狀況的緣故。


「中村輝夫一等兵」


在該島峽谷間被發現,是戰爭結束後29年的1974年12月。


他被發現的消息當時已經有所傳聞,於是由印尼共和國進行搜索。


首先發現的是中村輝夫在峽谷間的小屋。據說他騎兵槍保管得非常完整,令人印象人深刻。


小屋的四周,有薯類與香蕉的園圃,像個小農園。


對於印尼的友善說服,中村一等兵終於理解了。


據一同去收容他的印尼空軍參謀長薩爾巴沙拉上將所說的,「中村先生每天都是從起床後的洗臉、遙拜皇宮、體操開始的。」,他過的是獨自一個人的軍隊生活。

司馬遼太郎著、李金松譯、鐘肇政審訂,1995,〝浦島太郎族〞,《台灣紀行–街道漫步》,台灣東販,台北市,pp﹒409-411。

與浦島故事所不同的是,對史尼勇而言,29年間的莫洛泰島上的生活,不用說絕非龍宮。無疑地,他為了對週遭的警戒,還有為自己自足,必定吃了許多苦頭。


1975年1月8日(這一年4月,蔣介石總統逝世)下午4點40分,史尼勇抵達台北北松山機場。


他已自然而然地成為中華民國國民。名字也不是史尼勇或中村輝夫,政府已經給他改成適合中華民國國民的名字李光輝。台灣的改變,確實是連浦島太郎也會措手不及。


他的妻子,在他出征時24歲,但是在松山機場再會時,已是50過半的歲數,名字也由中村正子改為李蘭英。

司馬遼太郎著、李金松譯、鐘肇政審訂,1995,〝浦島太郎族〞,《台灣紀行–街道漫步》,台灣東販,台北市,p﹒416。

高教育與高度守法的台灣人,遇到殘兵敗將的土匪兵,終究是一場浩劫。

起初台灣人迎接中國黨軍,看到一批批乞丐似的軍人,甚為同情,不但為他們打理食衣住行,待安頓之後,問題來了,應一句話「熱面貼上冷屁股」。


再者,他們在日據時代,歷經50年間的法治社會,這一點比來自大陸的人以及在大陸的中國人,更富有現代化經驗。他們還具備超脫個人與家庭之層次,建設和樂社會的良識,凡此種種,是不是可以說,世界第一流的文明,正在台灣孕育之中呢?


這樣的台灣人,竟然是〝少數民族〞。


看樣子,倫敦的MGR總部,比起對人類文化學的關心,似乎更留心於現實上一個集團是否遭受另一個集團的迫害?當然,在考量人類幸福這一點上,這樣的作法無可置疑是非常重要的。


的確,台灣人是吃了虧過來的。


不僅日本統治時代受到二等國民的對待,而且在始自1954年的中華民國時代,只因是台灣土生土長的身世,就遭受與日據時代的同樣待遇。這真是天道何在呀!


日本統治時代,還算是法治的社會。從大陸闖進來的中華民國,以凍結憲法、實施戒嚴令的非立憲姿態君臨台灣人,台灣人無緣無故地被捕,未經審判即被殺害。難怪將MGR台灣人分類為〝少數民族〞。


司馬遼太郎著、李金松譯、鐘肇政審訂,1995,〝寓意的文化〞,《台灣紀行–街道漫步》,台灣東販,台北市,pp﹒438—440。


台灣,究竟是清朝的國土,或是界於隸屬與非隸屬之間,混沌不清的〝雜居地〞?它可說是一個妾身未明的島嶼。


國際法上,明確知道台灣隸屬權的時期,是從1895年起50年間,屬於日本國領土的年代。


但是,1945年,日本接受波茨坦宣言,無條件投降,從此放棄了台灣。波茨坦宣言中,界定日本主權所管轄的範圍是;

「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暨聯合國所裁定的各小島。」

不用說,台灣不在範圍內。

如果說,台灣不在範圍內。

如果這個時候,中華民國採取高度文明主義的態度,理應在台灣實施住民投票才是。由台灣人自己決定:是選擇中華民國,或是另選他途----比如說獨立。


但是當時,在大陸的中華民國蔣介石政權,根本沒有那種餘暇。


對蔣介石政權來說,侵略大陸的日軍撤離後,必須和比日軍更具敵意的中國共產黨對抗。別說要以文明的方式處理台灣問題,甚至稍有延遲很可能就會讓國內其他勢力把台灣給搶過去。


接著,他與中國共產黨對決失利,整個中華民國只好退到台灣來。

司馬遼太郎著、李金松譯、鐘肇政審訂,1995,〝寓意的文化〞,《台灣紀行–街道漫步》,台灣東販,台北市,pp﹒441-442。

(未完待續,撰於201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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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紀行-我讀我見(7)

台灣紀行-我讀我見(6)

台灣紀行-我讀我見(5)

台灣紀行-我讀我見(4)

台灣紀行-我讀我見(3)

台灣紀行-我讀我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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