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9日 星期四

焦點評論/降格馬先生 踐踏總統名位

自由時報記者彭顯鈞/特稿

為了接待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馬總統自願降格為「馬先生」,明顯違反「接待大陸人士來台交流注意事項」的規定。

過去,台灣有些人,為了迎接來自中國的人士,主動移除國旗國歌,寧可踐踏國格,也不願開罪中國;試問,「馬先生」現在踐踏總統名位的做法,有何不同?

翻開訂定於國民黨前次執政時代、陸委會現行專業交流法規命令的「接待大陸人士來台交流注意事項」,附件第三條明訂,「介紹我方官員時,一律以其官銜稱之」。該事項第九條規定,接待具官銜之大陸人士,稱謂以對等為原則,「如其不稱呼我方官銜,亦不應稱呼其官銜」。

然而,陳雲林不具官銜,顯然不適用這項規定;「馬先生」接待陳雲林,必須以「總統」稱之,不能使用「馬先生」。

該事項也規定,基於國際禮儀,應尊重我活動場地內國旗、國父遺像及國家元首玉照等原有布置,對於變更布置的要求,我方應予拒絕。

國家法令白紙黑字,接待大陸人士,「國旗不能移,官銜不能隱」。標榜遵行國家法令的馬總統,踐踏總統名位,不僅自我矮化,更明顯違背國家法令。

「擱置主權」是騙人的假議題,主權不是一般爭議,毫無擱置空間。總統名位,為國家的象徵,絕非個人意志所能拋棄。

面對中國,馬英九願意拋棄總統稱謂,變成「馬先生」;面對日本,卻以「馬總統」身分嚴詞宣示釣魚台主權;標準不一的「馬先生」,顯已逾越國家元首應有的分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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